法制網臨高(海南)12月5日電記者邢東偉 記者今日從海南省臨高縣紀委獲悉,臨高縣實驗小學黨支部書記、副校長董冠瓊因違紀被給予黨內警告、行政警告處分。
  經查,董冠瓊在擔任臨高縣實驗小學黨支部書記、副校長期間,長期賒賬吃喝,揮霍浪費公共財物,其行為已構成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和財經紀律的錯誤。  (原標題:海南臨高縣實驗小學副校長董冠瓊長期揮霍浪費被處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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